新炎陵客户端12月10日讯(记者 梁浪 林俊熙)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,其中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“红线”,从今往后“狗患”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“法律题”。
新法规明确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这一“遛狗不拴绳即违法”的刚性条款,标志着我国养犬管理从道德倡导迈入法律规制的新阶段。在多地频发犬只伤人事件、涉犬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,新规的落地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必然选择,也对城市养犬配套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一审:邹越 二审:盘世林 三审:谭湘拓
责编:张原
来源:炎陵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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